Archive for 十月, 2007

29/10/2007

鲜果推出了个人页面和文章拖拽收藏和分享功能,用户可以增加好友,也可以通过拖拽或者发站内、站外邮件来与好友共享,很有意思,但一开始我几乎是认为这有点画蛇添足:我需要的是一个纯粹的工具,在RSS阅读器上增加SNS功能就好像给电视机增加电话的功能一样,虽然技术上完全没有问题,但有人会用电视机打电话吗?
我看了鲜果创始人公军的演示,也自己体验了这个新功能,对我之前的看法有点改变,或许把RSS阅读器比作电视机并不恰当,它应该更接近灵活的机顶盒,具有想象空间,但我仍然对鲜果的新功能持怀疑态度。
我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这样的功能,但是IM已经是最基本的网络应用,人们已经习惯于通过IM来沟通,我觉得用户并不需要通过鲜果来和好友交流。在网页中直接拖拽确实很方便,用户体验非常好,但使用分享功能首先得有好友,可惜RSS阅读器不象IM软件,天生就是为了沟通,用户注册了鲜果不会有迫切的需求去添加好友,不添加好友,分享也就无从谈起了。我个人觉得,鲜果目前更重要的是提升阅读器本身的服务质量,比如提高抓取feed的速度。
RSS是一种信息封装技术 ,每一个人都可以把无数经过封装的feed集中起来,再按照自己的喜好呈现出来,这可能是RSS阅读器可以尝试的一个方向,实际上就是所谓的自定义主页,netvibes有一句话是remix the web,其实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其实我对此也有点怀疑:当一个人订阅的feed太多的时候,谁还需要netvibes这样的自定义主页?太多的信息不可能全部呈现,只能通过交互来体现,所以,我们还是只需要最简单纯粹的RSS阅读器。
鲜果目前没有融过资,完全是靠其他业务支撑的,公军相信RSS应用在未来肯定有极大的前景,但是和所有人一样,现在还不清楚究竟如何到达这个目标。关键还是用户数量,当用户量到达一定规模之后,一般都可以找到合适的商业模式。就RSS来说,比如最原始的模式:广告,给所有注册用户自动添加一个feed,作为发布广告的渠道,通过发广告获得收入,未必完全不可能,谁知道呢。
RSS作为一个技术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商业上获得成功是另外一回事,包括Google这样的巨人也在这个领域等待时机,就像公军所说的,现在能做的是,把产品做到极致,让越来越多的用户都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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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07

Mark Zuckerberg几乎是以施舍的姿态向微软出售了facebook 1.6%的股份,微软为此支付了2.4亿美元,这个让人瞋目结舌的交易证明了软件霸主在互联网世界里已经彻底乱了方寸、找不着北,只能用花花绿绿的现金去购买梦想,这个梦想价值150亿美元。
facebook 2007年的利润预期不过3000万美元,只是估值的1/500,按照正常的思维,现在的facebook当然远远不值150亿美元,这是未来的价格,微软没有太多选择,在还保持独立状态的网站中,facebook的潜力最大,而微软不下手的话,Google、Yahoo!就要下手了,只能喊出这个“非理性”的报价。不得不说,Zuckerberg太厉害,坚持到如今,Tom Anderson和Chris DeWolfe现在不知道在哪哭呢。
1.6%的股权微乎其微,如果仅从这个数字来说,扎克伯格在做任何决策的时候甚至根本不用在乎微软的感受,但应该会有其他附加条款确保微软在facebook的影响力和地位,至少Google、Yahoo!不能染指facebook,并在达到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微软可以进一步增持甚至控股facebook,如果完全没有类似附加条款,我只能相信Ballmer已经疯了。
过去、现在,微软在互联网上都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玩家,即使真的能获得facebook就能一举改变这种状况吗,让人怀疑。
新浪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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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07

我是翻完 《安迪·格鲁夫传(Andy Grove: The Life and Times of an American)》的,作者Richard Tedlow试图将这位前英特尔CEO还原为一个普通人,而不仅仅是一位商业领袖,但做得并不出色,显然他的写作素材更多地来自新闻报道、公司财报、格鲁夫提供的书籍、笔记等资料,而缺乏对格鲁夫家人、英特尔高层以及相关人士的深入采访(并非完全没有),这使得这本书在内容上不够生动。在我看来,假如删掉开头冗长的早年匈牙利岁月,这本书在更大的程度上接近于英特尔公司的发展史,而非格鲁夫的个人传记。
尽管在总体上并不令人满意,不过这本书仍然提供了很多有趣的细节,列几个
1、诺伊斯、摩尔、格鲁夫的关系
诺伊斯(Robert Noyce)和摩尔(Gordon Moore)是英特尔的两位创始人,他们都是技术大师,诺伊斯发明了集成电路,如果不是过早去世将获得2000年的诺贝尔物理奖,摩尔提出的摩尔定律至今仍是指导半导体行业发展的金科玉律,与内敛的摩尔相比,诺伊斯无疑是半导体行业的超级明星,人们甚至有将他神秘化的倾向。格鲁夫是英特尔的第一位员工,在技术上的造诣并不亚于诺伊斯和摩尔,格鲁夫深受摩尔的影响,却一直对诺伊斯不以为然,他极少数敢于理性而直接批评诺伊斯的人。书中提到,如果诺伊斯在1970年代末想涉足英特尔的具体管理的话,格鲁夫很可能会离开英特尔,这样英特尔也将重蹈仙童(Fairchild)公司因管理混乱而失败的覆辙。
诺伊斯和格鲁夫之间看似水火不容的关系是性格使然,两个人都是天生的领袖,热衷于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碰撞因此在所难免。两个人的区别在于,诺伊斯可能更适合于充当精神领袖,制造梦想,而格鲁夫则乐于充当世俗领袖,指明道路。所幸诺伊斯认识到自己在管理能力上的不足,并于1974年起就逐渐淡出英特尔的日常管理,避免了出现格鲁夫离开的局面。
2、Intel Inside的诞生
1975年之前,英特尔曾经有一个名为Microma的公司,主要业务是电子手表,这是英特尔历史上惟一一次试图进入消费品领域,在经历彻底的失败之后,英特尔几乎是永远远离了消费品市场,直到“Intel Inside”的提出。准确的说,“Intel Inside”并没有改变英特尔不做消费品的传统,但缩短了英特尔与最终消费者的距离,并最终改变了英特尔在PC产业链上的地位,成为市场的主宰。
由于美国几乎没有DIY市场,在产业链上,PC是最终产品,CPU只是PC的一个最重要的零件,英特尔面向的是PC公司,而不是最终消费者。1980年代末,英特尔在从286向386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格鲁夫的技术助理Dannis Lee Carter发现原因是PC公司认为最终消费者并不关心PC的处理能力,因此大都倾向于继续使用286芯片,而不是更先进的386,英特尔必须自己走向消费者,并借通过消费者影响PC厂商的选择。英特尔制定了一个扼杀286、强推386的激进市场计划,这个在内部被强烈抨击的计划取得了成功,386很快取代286,成为市场的主流。这个计划的最终是1990年“Intel Inside”的提出,英特尔通过这个明确的标志提醒消费者CPU的升级,并给PC厂商施加使用最新的CPU的压力,英特尔因此成为整个产业链的发号施令者。
“Intel Inside”是推动和验证摩尔定律的市场引擎,两者相辅相成的,如果没有“Intel Inside”,摩尔定律可能早已失效了。但是批评者也常常指责是英特尔控制市场的阴谋,AMD副总法律顾问Rich Lovgen就说,英特尔没有客户,只有人质。可能英特尔确实挟持了PC厂商和消费者跟着自己的步伐走,但“Intel Inside”和摩尔定律的成功是无可置疑的。
3、英特尔与微软的关系
1993年6月4日,格鲁夫写信给贝瑞特(Craig Barrett)说,“上周末和盖茨同了电话,相互寒暄,威胁……他搜肠刮肚,无所不用其极,多次以各种方式威胁我,我们在各个方面都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攻击。”考虑到Wintel联盟的巨大成功,这样的信息让我相当意外。按照常规的思维,英特尔提供硬件,微软提供软件,“邪恶轴心”具有天衣无缝的互补性,毫无竞争关系,为什么还会互相攻击呢?答案是英特尔与微软在争夺每一台PC上的利润。
软件和硬件的边际并非截然清晰的,在从存储芯片向CPU转变的过程中,格鲁夫就已经加强了英特尔的软件开发力量,在认识到微软windows将超越OS/2之后,格鲁夫曾计划越过与微软和平共处的边境,在CPU中集成NPS软件,以提升英特尔处理器的处理能力,这个绕开Windows、直接面向软件开发商的计划在盖茨近乎疯狂的反对下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后来英特尔的一位人士评论说,微软在发布Windows95后,就在个人电脑业占据了驾驶员的位置,而英特尔“已经从产业的发电站变成了绑在微软自行车后座上的一头猪”。Centrino可能稍稍提高了一点这头猪的智商。
如果说英特尔确实曾觊觎过软件的地盘的话,微软则从不对硬件有过兴趣,微软只想把windows撞到PC、手机以及其他所有的智能终端中。微软确实有硬件产品,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软件都是“windows inside”,硬件不过是载体罢了,并不重要。
4、视野的局限
IBM曾经是科技领域无可争议的君主,整个行业都笼罩在其阴影之下,但不可思议的是蓝色巨人亲手把铁锹送给了自己的掘墓人英特尔和微软。IBM把英特尔当做一个零件供应商为其生产CPU,与微软联合开发OS/2,但忽视了微软自行开发的Windows,IBM在1982年曾持有20%的股份,也有机会持有微软30%的股份,但都放弃了,因为IBM无法看到PC的未来,最终白白葬送了本属于自己的时代。
格鲁夫曾经预见到了CPU超过存储芯片的远景,并进而成长为半导体巨人,但格鲁夫也并无永远英明,比如在思科市值2亿美元的时候,英特尔曾计划收购思科,但并没有收购。格鲁夫1995年就计划进军互联网,雄心勃勃地投入700多人,7.5亿美元开发ProShare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但遭到失败。显然格鲁夫在面对网络时,视野并不开阔。
而软件巨人微软面对互联网的迟钝更是广为人知,首先错过了浏览器,然后错过了搜索,虽然依靠捆绑夺回了浏览器市场,但在无法捆绑的搜索领域,微软已经找不着北,几乎无计可施,而Google似乎已经不可战胜。
Wintel联手结束了IBM的王朝,微软超越英特尔,如今Google即将超越微软,在此过程中,无论是IBM、还是英特尔、微软都曾犯了很多重大的错误,我相信这是企业领袖视野的局限所致,无论如何,格鲁夫想到Google或者盖茨想到Facebook的点子都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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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07

对《印象》产生兴趣完全是因为看到了Awei推荐,上周收到两期试刊,一看信封上的字迹,分明是Awei那得过全国奖的钢笔字嘛,离开FCGM了吗……
《印象》封面上定位是“新青年文化休闲读本”,要我说,《印象》是一本大杂烩式的猎奇文摘,一份轻松的流行文化快餐,文化底蕴是谈不上的,但至少做到了有趣而不无聊。个人感觉封面、话题和特写三个板块比较有意思,其他的就不怎么让人感冒了。
现在不是纸媒体的好时光,做这样一本杂志自然有风险,我想《印象》的价值在于作为一个信息的过滤器。也就是为读者做出选择,从繁杂的信息中过滤出最有趣、最好玩的那部分,正如Awei自己所说的,《印象》是一本“资讯过剩时代的文摘2.0杂志”。但我想现在这方面做的还不够,至少“天下”、“酷玩”、“榜样”中的内容我没什么兴趣,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我已经不是什么新青年了。
然而仅仅是过滤器是不够的,更大的价值在于提供基于现象的观点,即《印象》除了要告诉读者最热门、最有趣的现象是什么之外,还要告诉你这个现象的出现原因是什么、影响哪些人、趋势会如何等等,也就是成为某种流行文化观念的提供者。怎么感觉跟《新周刊》似的,完全是在胡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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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07

所有前金山员工都有一个共同的称号“旧金山”,在这个群落十分庞大,并且不乏牛人。下午联系了几个“旧金山”,想来他们对金山上市应该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
自最早计划上市已经过去8年,除了求伯君与雷军,金山其实早已物是人非,裘新、罗晓音、王峰、王涛、冯鑫众口一词,祝贺金山的成功,祝贺求伯君、雷军,祝贺所有金山员工,不过这个成功与他们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金山以WPS起家,后涉足杀毒与游戏,在单机游戏时代金山也算是成功的,《剑侠情缘》是一款成功的作品,西山居三剑客裘新、罗晓音、李兰云也是一时之风云人物,但金山之所以能上市,还是凭借网络游戏的潮流,如果三剑客们不离开,会如何呢?裘新说,如果他不走,应该现在也是金山的核心人物吧,因为当时他就已经主要负责游戏业务了。不过罗晓音说,如果他们这些老人们不离开,新鲜血液就无法补充进来,金山的转型也未必会成功,谁知道呢?
说得不错,假设其实并无意义,不过或者,罗晓音是有感而发吧,据说2006年年初他离开是因为他作为策划的《大话春秋》项目的失败,现在他在继续他的音乐之旅,与金山的剑网、裘新的梦工厂都有合作,或者他更合适做音乐。说到《春秋》,金山在这个项目管理只能用混乱来形容,这实际上是转型期间遭遇的阵痛,现在看看《春秋Q传》的宣传语,“历时三年半,先后九次跳票,前后累计219名工程师参与”,让人不免哑然失笑。
裘新离开金山的时候放弃了所有的期权,因为在2003年那看上去一文不值,但他现在并不后悔,因为他的梦工厂收入已经接近金山的1/4,他现在在开发一款名为《圣斗士》的游戏,将希腊神话和中国神话结合起来,还有小宇宙的概念。他与雷军仍然会经常交流,他说金山仍然过分看重技术了,而游戏更重要的是“好玩”。裘新还告诉我,李兰云现在在一家外资游戏公司中做家用游戏,不在做网络游戏。
王峰离开金山,创建蓝港,与金山、雷军关系微妙,他祝贺金山上市,但是他说,上市只是一个过程,真正的挑战来自玩家,金山需要更好的网络游戏,说得很对,但其实对所有的公司都是如此啊。
王涛离开金山后去了阿里巴巴,碰巧的是,阿里巴巴很快也将在香港上市,不过融资额可能是金山的十几倍,王涛说,他去阿里巴巴是因为被纯粹的互联网公司吸引,而2004年的金山还是一家软件公司,现在看来他的选择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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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007

对国内玩家来说,等待《燃烧的远征(TBC)》推出的过程仿佛是在被迫玩另一个游戏:无尽的任务,如今这个游戏终于到了尽头,8月28日下午3点,九城宣布TBC将于9月推出。我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我的朋友,但他说毫不关心,因为他已经在台服38级了。确实,一些迫不及待的玩家早已跑到台服去玩了,《魔兽世界(WOW)》的台湾运营商智凡迪甚至专门开了几组服务器欢迎大陆玩家,虽然台服的速度比国内慢一些,但据说还可以接受,台服的点卡甚至经常在淘宝上卖断货。
看来九城已经搞定了TBC的版号,公平的说,TBC一拖再拖也不能完全怪九城,毕竟版号这种事超过了九城所能控制的范围。至于为什么TBC拿个版号那么困难,一些传言说,主管部门希望大力推广国产网游,WOW这种宣扬西方文化的国外产品居然如此被追捧,实在不是一个好现象,何况还有碍于国产网游收入占网游总收入比例的提升,因此版号问题需要慎重再慎重。
TBC推出之后台服的玩家是否能完全回归是一个问题,而《妖巫王的愤怒》都已经现身,据说年内可能就会开始测试,从拿TBC版号的困难程度推测,九城是否能及时推出《妖巫王的愤怒》将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谁愿意再来一回无尽的等待呢?何况,《妖巫王的愤怒》是主线关于亡灵族王子阿尔萨斯,新增的英雄是死亡骑士,你能想象一个河蟹版的僵尸亡灵王子阿尔萨斯吗?
在比欧洲和北美晚了8个月之后,TBC终于要来了,九城大抵可以松一口气了。尽管已经在刻意淡化WOW对自己的重要性,但到目前为止,WOW仍然几乎是九城唯一的收入来源,今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九城3500万美元的收入中,有3450万来自WOW,占98.57%,考虑到九城的其他游戏尚未开始商业运营或收入很少,将于8月29日(明天)发布的第二季度财报可能不会很好看,收入会有下跌。
有意思的是,恰恰就在发布财报的前一天,九城宣布了TBC即将推出的消息,不免让人有这个联想:或者九城已经拿到TBC版号一段时间了,但为了在关键时刻刺激股价,才选择今天公布,当然这只是猜想,而已。
九城最近正在遭遇艰难时刻,除了TBC的延迟、方正的版权官司外,还有大小媒体上隔三岔五出现的九城和朱骏的负面消息,比如当年买WOW服务器的一笔陈年烂账、Hanbit可能收回GW和Hellgate运营权等等,TBC的推出意味着九城的艰难时刻过去了吗?恐怕还不能这么乐观,太多的“大作”与合作伙伴,以及引以为傲的“精品战略”或许也是九城甜蜜的隐患。
2004年获得WOW的中国运营权被认为是朱骏一场疯狂的豪赌,但朱骏赌赢了,并且不可救药地迷上了这种豪赌游戏。九城很快确定了精品策略,拿下暗黑之门(Hellgate:London)、卓越之剑(GE)、奇迹世界(SUN)、激战(GW)、仙境传说2(RO2)、劲舞团2、FIFA OL一干所谓大作,加上EA入股15%,和coca-cola、pepsi-cola合作,九城风头一时无二,以至于2007年初,盛大总裁唐骏在中国游戏年会上提到,盛大最在意的竞争对手是一家“同城公司”,没有人怀疑,那就是九城,而朱骏也自信已经跻身中国最好的商人之列。
九城能拿下这么多“大作”确实让人艳羡,或者是WOW成功太具有示范效应,或者是朱骏的长袖太善舞,那些美国、韩国的游戏制作、发行公司脑袋注水似的纷纷选择九城。但一个公司拥有太多的所谓大作其实未必是一件好事,一个公司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想无限复制“同一个公司,同一个成功”可能是一厢情愿。当然,朱骏将每个游戏作为一个项目,与运营团队分成的做法是正确的,也具有吸引力,否则朴舜宇林阜民等不会轻易加盟,但能否成功尚待检验,而GW似乎已经基本歇了,这也是为什么会有Hanbit要收回Hellgate传言的缘故。
而且,九城与Blizzard的关系并不很和谐,现在又加上Hanbit、Flagship、EA、Webzen、Yedang、T3、IMCgames等等一堆合作伙伴,而其中Blizzard、Flagship、EA、Hanbit之间又有错综复杂的恩怨、关联、竞争关系,如何平衡,如何面面俱到,将是对朱骏更大的考验。
除了平衡合作伙伴的难题,九城的精品战略或许也会遇到挑战,九城代理的都是国外游戏“大作”,几乎没有国产原创网游(谁还记得超女世界),在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提倡国产网络游戏的前提下,朱骏应该不会是主管部门最喜爱的人,或许朱骏应该考虑转变一下思路了,在研发上投入更多,比如学学盛大,搞点“风云计划”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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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07

珊瑚虫QQ作者Soff(陈寿福)被拘捕一事沸沸扬扬好几天了,除了那些不问青红皂白无条件支持珊瑚虫的人之外,月光、霍炬等Blogger都认为Soff侵犯了腾讯的知识产权,被拘完全是罪有应得,甚至可以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洪波则对Soff持同情态度,认为他是个倒霉蛋,腾讯和华为一样,是个小心眼的公司。
我觉得,作为一家商业公司,腾讯当然应该打击珊瑚虫这种QQ外挂,这不是小心眼不小心眼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腾讯是否跟深圳警方是穿一条裤子的,是否施加了一些影响力,如果有的话,霍炬所说的“腾讯没做错任何事”也就不确切了。Soff确实不该通过珊瑚虫获取利益,但这并不是重大罪行,不应该被重判。
说起来Soff确实有点咎由自取,虽然开始做珊瑚虫的时候确实出于好玩,但后来却开始从中获得收益。他已经几次三番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了,2006年底海淀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Soff赔偿腾讯10万元,我那时以为珊瑚虫大概就会这样完结了吧,就像曾经的木子版QQ一样。但很快Soff以外挂的方式继续开发珊瑚虫,并不再在自己的网站上提供下载,他相信这样可以规避法律风险,如果他没有捆绑插件来获利,那么法律可能确实拿他没有办法,可惜的是,他越过了边界。
洪波举了挪威黑客Jon Lech Johansen的例子,Johansen破解了CSS、QuickTime、iTunes、Google Video、iPhone,但没有因此成为刑事犯,因为洪波认为Soff比较倒霉,但Johansen应该并没有通过破解去获利吧。
和菜头说“Soff以一人一枪,可以和腾讯三分天下。如果他是在美国,对手是微软,那么他的结局应该是被微软重金招安,成为网络上的一段佳话。”我觉得恐怕未必,因为珊瑚虫并没有什么高深的技术难度,显示IP和去除广告对腾讯来说,一个有法律风险,一个是赢利方式,腾讯当然不会自己去做,只是现在很多用户对QQ确实意见很大,值得腾讯好好反思。
据说某互联网大佬在珊瑚虫还有不少股份,不知道他在珊瑚虫事件中扮演了何种角色,是否有怂恿和支持的行为。现在还不清楚Soff到底从珊瑚虫中获得了多少利益,每月真有10万以上吗?如果“数额巨大”可能就比较麻烦,希望腾讯不要把Soff当作杀鸡儆猴的牺牲。
当然了,有句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腾讯在事后说对Soff被拘一无所知的嘴脸真让人恶心,举报自己被侵权是你的权利,为什么要否认呢,难道心虚了?就算不是腾讯举报的,难道腾讯法务部的人员会不知道珊瑚虫作者被深圳警方抓捕的事?除非他们承认自己都是混饭吃的。还有深圳电视台的专题节目《扑火的珊瑚》中反复播放着《prison break》和《the ROCK》的背景音乐,在一档主题是侵权的法律新闻中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真真是个绝妙的讽刺,我就不信深圳电视台取得了FOX和Disney的授权。
不知道谁写的:珊瑚虫QQ侵权事件始末
2001年,一款叫“珊瑚虫QQ”的软件逐渐流行起来,它修改了腾讯QQ的功能,被腾讯视为侵权。
2003年,腾讯公司律师与珊瑚虫QQ开发者联系,珊瑚虫作者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对腾讯QQ做侵权修改。
2006年,珊瑚虫QQ仍未停止侵权,腾讯正式起诉珊瑚虫QQ开发者,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珊瑚虫珊瑚虫侵权,并赔偿腾讯公司10万元人民币。
2007年,珊瑚虫作者以外挂形式继续开发新版“珊瑚虫QQ” 。腾讯公司再度出手,近日,深圳公安局正式逮捕珊瑚虫QQ作者陈某。
QQ珊瑚虫作者被抓事件:一份迟来的判决书 
2006年,互联网如同苏醒的菜市场一样空前的喧嚣,流氓软件、网上交易、名人博客、Web2.0……各种新鲜“菜品”的叫卖声冲击着网民的耳膜,一片纷乱却不失祥和的景象。国人熟知的腾讯公司一边在老品牌QQ上做着可有可无的更新,一边吆喝着他的“网上交易”新菜品。对面的摊位,珊瑚虫QQ的作者Soff同往常一样,对珊瑚虫V4系列进行着最后的完善和收尾,并着手进入V5系列的开发,丝毫没有在意空气中越来越浓的危险气息。他,悄然成为了腾讯锁定的又一只猎物。 
不管是测试版还是稳定版,珊瑚虫每一次的更新都能引起新老客户的关注,这也正是Soff能立足于腾讯对面的本钱。珊瑚虫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使腾讯越来越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于是,2006年9月前后,腾讯通过渠道找到Soff并正式控告珊瑚虫作者Soff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判决Soff败诉。虽然判决书近期才被公布,判决书上的日期也是2006年12月,但据称10月份时判决就已经有了结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个官司在圈内的关注度很高,其他的改版QQ制作人也在借此试探腾讯的底线。而腾讯方面此次态度强硬,拒绝庭外和解,其杀鸡儆猴的意图相当明显。  
QQ珊瑚虫作者被抓事件:珊瑚虫QQ在判决之后又出新版本  
1999年,IPQQ的鼻祖邹丹出现,那时QQ还叫OICQ。邹丹制作的破解版,可以说形式上开创了一个时代。尽管时间过去了好几年,邹丹创立的模式依旧还是密界的标准,以后所有QQ显IP的方式都继承自邹丹模式。邹丹的行为在当时引起了一片争议,本刊也曾撰文《透视OICQ的第三只眼》为邹丹做专访。邹丹在收到腾讯律师函后考虑再三,最终退出了制作IPQQ的行列。
接着,出现了CNSS、珊瑚虫之类的版本。这个时期的珊瑚虫完全由Soff制作,不是外挂形式,质量非常高,与一年后出现的木子版相比毫不逊色。后来CNSS、珊瑚虫遭遇了与邹丹同样的警告而销声匿迹。其后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纪念版本,称为“珊瑚虫纪念版”,其实与珊瑚虫工作室并无关系。 
然后进入了IPQQ的木子时代,与邹丹的软件相比,它的框架更好更稳定,同时支持不同版本的QQ。木子的这个框架影响了大量刚出道的Cracker,包括RunJin,其发布的飘云版QQ在一段时期里被人骂成了剽窃。  
珊瑚虫前身的出现又是一个里程碑。珊瑚虫QQ外挂的原型是Cygwin大概用了两天写出来的。这东西的出现让腾讯大为挠头,因为它本身并没有修改QQ的任何程序,所以避免了相关的版权问题。珊瑚虫外挂以其优越的性能引来了大量的下载。从一些网站的分析来看,它甚至超过了QQ本身的下载量。珊瑚虫的成功还在于它不断地推出新版本,从0。1版至今,珊瑚虫共推出了60余个版本。  
天天追着官方QQ被动推出新版本,珊瑚虫的第二任作者Soff觉得这样的日子实在乏味。在外挂思维以及GAIM与Luma QQ等思想的指引下,Soff考虑一种新的方式。这个方式的执行者是Qulful,Qulful卖命地写出了珊瑚虫QQ4。0。珊瑚虫QQ4。0也是一个里程碑,以前的版本需要耐心地检查QQ的内存,找到IP地址的入口,可以说是一个简单的Cracker过程。而珊瑚虫4。0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它直接截获QQ的网络包,从网络包中获取IP地址。
QQ珊瑚虫作者被抓事件: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但凡诉诸公堂,无非是利益**。于腾讯而言,第三方改版QQ的盛行使得原版QQ的用户越来越少,而各种改版的QQ几乎无一例外的都会去除广告显示IP。虽说QQ客户端广告并不是腾讯的主营项目,但无疑还是损害了腾讯及其广告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部分改版QQ擅自捆绑其他软件,给不知情的用户带来困扰,这些用户自然也会把账算在腾讯头上。因此拿人气最旺、技术最好的珊瑚虫开刀实在是有理有据。那么,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第三方”热衷于开发改版QQ呢?除开对技术研究的执着,大多还是为一个“利”字。 
大家可能会关心珊瑚虫赔了10万赚了多少?虽然他们的具体收入相对保密,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分析来得到大概数据。珊瑚虫主要是靠捆绑插件来盈利,目前市面上针对比较热门的软件,插件商都会给出比较优厚的条件来使软件作者捆绑他们的插件,多则一个几毛钱,少则一个几分钱。看起来几毛几分的钱很少,但如果量大的话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据说国内某知名软件搞捆绑每月至少能有10万元进账,以珊瑚虫的下载量,估计年收入得以百万计。
QQ珊瑚虫作者被抓事件:决战前后,Soff其人
Soff本职是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教师,业余从事IPQQ开发多年。早在2003年,腾讯就与他有过接触——因为当时的珊瑚虫。后来以Soff写下保证书,保证“关闭本人网站上关于QQ软件该修改版本的下载服务,删除与该修改软件版本有关内容,并停止传播,今后保证不再对腾讯QQ软件作出任何修改”而作罢。然而,外挂形式的QQ显IP思想出现又一次引起了Soff的兴趣。由于珊瑚虫外挂规避了版权问题,Soff重操旧业,并逐渐成了“温水中的青蛙”。  
这次Soff被腾讯找到后人很失落,甚至有放弃网络和珊瑚虫的想法,因此某日他在论坛发了一个题为《没有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的帖子来表达他的想法,而帖子的内容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不是所有问题都能用技术解决”,暗示困扰自身的官司问题。于是有人便透露了腾讯控告Soff的事情,论坛中的珊瑚虫爱好者自然都是站在Soff一边,甚至有些人说:如果珊瑚虫以后不做了,他们也将不再使用QQ。 
10万元的赔付,即便是对珊瑚虫来说也不是小数目。Soff在网上放出转账支付的截图之前,已经做出了一个意料之中的无奈决定:金盆洗手。以后的珊瑚虫和Soff不再有关系——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由于腾讯此次告诉的只是Soff个人,那么只要他不再介入,珊瑚虫QQ就还有喘息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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